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需对广汉市老人民医院门诊楼1-4楼装饰装修改造项目开展第三方材料检测服务,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汉市老人民医院门诊楼1-4楼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简介:
1、服务地点:广汉市
2、建设内容概况:门诊楼1-4楼建筑面积约7781.53㎡,拟装修改造门诊大厅、导诊区、健康加油区、便民门诊等,以及配套强弱电、电梯、给排水等,最终以设计方案为准。
3、服务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项目相关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各项检测,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抗震检测、人防检测、防火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室外环境检测、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检测以及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行业要求等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检测并提交各项检测数据、检测报告,数据应客观、真实、详尽,报告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报价要求:报价须不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报价为固定单价。
三、控制价:233358.25元
四、服务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咨询人履约合同过程中的人工、差旅、办公、食宿、保险、税金、成本、服务费、招投标费用及与咨询人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委托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咨询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同时还需具有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价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报价函将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1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资料地点: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38号航天航空科技孵化产业园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6室)
3、本次询价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六条所列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截止时间时间段【2026年9月1日10:00-10:30(北京时间)】送达递交询价资料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或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
六、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
1.提供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附: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2.提供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直接参加报价的不须提供,但须提供负责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3.报价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5.报价文件应密封装袋并在拼缝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
(1)项目名称;
(2)报价人单位全称;
(3)“2026年9月1日10:00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报价文件需按顺序依次装订并盖章,装订后需加盖骑缝章。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询价项目相关服务。
8.报价文件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询价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38号航天航空科技孵化产业园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6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8-5106166
十、其他
(一)同一报价人只能提供一个唯一的报价方案,若出现同一报价人提交多份报价方案,则取消此报价人的报价资格;
(二)招标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三)不退还未中标文件,未中标单位无补偿费。
附件:
附件1:报价函.docx
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